民以食为天,我村世代靠耕种为生,良田成荒、耕种无望,村民怨声载道,怨而不敢言,只能仰天长叹。
尊敬的领导:
我们是陆丰市东海镇头肖管区大厝黄村的村民,我们现在实名举报本村村小组组长黄景俊涉嫌违法违纪,自2017年上任以来,累计涉嫌职务侵占、贪污近1200万元村集体款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7年下旬,黄景俊利用上级东海镇委下达土地确权的机会,借机收回我村耕地中所有耕地,当时我村村民都持有承包30年的合同手续,离到期期限还有17年合同期限,黄景俊借助镇政府下达土地确权的权威,以低价每平方2元赔偿给耕作村民,除部分确权应付上级以外,其余良田致荒,杂草丛生。竟然在龙湖西路北侧良田用泥石柱立界碑分为宅基地,规划40间,每间为4米乘以20米,即80平方米为一间,规划完毕后,以每平方1500元高价卖给村民,每间变卖现金12万元,总共收取480万元。黄景俊采取欺骗村民的方式,开出的每一笔12万元单据均以出租60年的形式落款。 上述事实有黄景俊私自开出的公告为凭,他并没有向上级村委会、上级镇委逐级汇报,而是私自行事,以敛财为目的,还有龙湖西路两侧良田致荒的照片为证据。民以食为天,我村世代靠耕种为生,良田成荒、耕种无望,村民怨声载道,怨而不敢言,只能仰天长叹。
良田成荒,杂草丛生照片
二、在东海镇政府以及开发区的领导下,开发我村,兴建污水处理厂,2018年中旬征用我村土地7.3万平方,地点位于大厝黄村偏南方向,古地名称“湖南埔”征用面值每平方为70元,青苗赔偿政府制定的标准为10元每平(有政府的文件存底为证据),但是黄景俊胆大包天,对青苗赔偿款进行擅自处理,根据与村民的远近亲疏截留3-5元每平不等。 黄景俊对污水处理厂征地款不按公告均分,卖弄人情私分给亲戚,其中不少是外村的亲戚,没有参与分配的资格。 污水处理厂中还有针对祖坟的赔偿款,根据祖坟的大小,每座赔偿2万到几万元不等,本村实际上只有三个祖坟,但是黄景俊居然对上级虚报一共有11座左右祖坟,其中虚构了8个左右祖坟,从中贪污近二十万流入个人腰包。污水处理厂征地过程中,黄景俊累计涉嫌贪污征地款、青苗款、祖坟赔偿款近600万元。
泥石柱立界碑分良田变卖照片
三、村财务账本根据上级政府的要求,需要3个月公开一次,但是黄景俊一手遮天,2017年当任以来,村账务一直封闭在黑暗之中。2017年中旬,第6届与第7届村长交接村财务,公告中集体公开还剩余110多万元,还有其他预借款60500元,但是至今去向不明。也就是说,自黄景俊上任以来,已经累计有近1200万元的村集体款项无法说明去向,涉嫌被其侵占、贪污。 黄景俊大权在握,不少村民拿到手的征地款只发了一部分,田园确权证也不发给相应的村民。 黄景俊以30岁的年龄能够在村里横向霸道、一手遮天,是因为村里的干部几乎全是他的亲戚,多位村民代表是他的叔叔辈亲戚,黄景俊的亲母舅黄如印当出纳,亲母舅黄如钦当村民代表,堂叔黄祖建当会计,亲叔父黄烈招当代表,其它的干部代表都是堂兄堂叔,东海镇头肖管区大厝黄村几乎沦为黄景俊等人的家天下。 综上,黄景俊以家族团伙组织,为所欲为、毁我良田、变卖耕地,封闭村账,当任以来我村容村貌没有任何改变,其他占位不为,胡作为非。以上所反映的问题件件属实,请求上级各级领导,严肃查处黄景俊涉嫌违法犯罪行为,选派合格的镇村干部驻村主持大局,恢复良田,还民耕种,依法依规分配好征地款,公开村账务。我们大厝黄村所有村民,众所归望,拨开云雾,朗朗乾坤。 黄景俊在主持村全面工作期间,违反群众纪律,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也没有逐级向上级汇报,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擅自将村集体土地非法转让给村民建设,收取厝地款,情节特别严重,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村集体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涉嫌挪用资金罪;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将村集体资金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涉嫌职务侵占罪。还涉嫌违反会计法律法规,没有进行村账务公开。 黄景俊身为村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薄,擅权妄为,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请求上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黄景俊涉嫌违法违纪问题,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陆丰市东海镇头肖管区大厝黄村的村民
2021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