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第1分33秒左右,该男子欲脱掉女孩穿的短裤。随后,该男子拽着女孩的头发将她拖出了视频监控区域。
6月24日,一则“深夜街头一女孩遭男子拳打脚踢、撕扯衣服、拖行”的视频引起人们关注。该男子的暴力行为令网友愤怒。截止当日22时,相关视频在微博上的浏览量超过700万次。
网传视频的画面显示,事发时间为6月22日0时44分,一名女孩一边看手机,一边在街头行走。迎面走来的男子突然用拳头重击她头部,女孩随后倒地。视频显示,该男子继续连续用拳头重击或用脚踢女孩的头部和腹部。视频第1分33秒左右,该男子欲脱掉女孩穿的短裤。随后,该男子拽着女孩的头发将她拖出了视频监控区域。
全网寻找案发地点
该视频内容引起人们愤慨。25日,人民网、新华网等媒体纷纷发布消息,呼吁网友发挥力量,共同揪出此人。一时间,形成了全网搜索的“壮举”。
25日9时53分,公安部新闻中心、公安部治安管理局连发多条微博,呼吁全国网友转给此视频给更多人,吁请广大网友积极提供线索;并正告嫌疑人尽快投案,法网恢恢,一经查实,严惩不贷!
根据网友的反馈,全国多地警方也开始介入调查。截至25日中午,四川绵阳、广东梅州、山东聊城、广东阳江、福建莆田等地警方先后回应称,“经排查,当地未发生类似警情”。
绵阳网警主动引导舆论
24日晚,四川省绵阳市公安局宣传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媒体,绵阳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已经介入调查该暴力事件。经初步核查,截止目前,并无迹象表明事发地在绵阳境内。该工作人员表示,绵阳警方将继续关注,同时也希望其他省市公安机关共同努力,尽快查明案发地,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
6月24日21时47分,绵阳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官方微博@绵阳网警巡查执法 发布消息称,仅凭一段没有明显标志建筑的夜间视频,确实无法找到源头,我们也在等原博正在联系的投稿人提供更多线索。
6月25日3时42分,@绵阳网警巡查执法 发布案件线索整理消息称,该视频最早来自于山东聊城一个酒吧聊天群,来源为转发,目前正在进一步找源头。
案发地确定为大连
有媒体消息称,事发地点或为大连,大连华东路派出所民警称,22日凌晨苍山路,确有一名女子被打的警情。该媒体记者通过监控比对发现,现场的地砖等细节均高度一致。目前,警方正在核实。
25日15时20分,大连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经核实,近日网传“女子半夜遭到殴打”视频,系该市甘井子公安分局华东路派出所辖区6月22日凌晨1时许发生的一起警情。被害人吴某(女,29岁,辽宁盘锦人)在回家途中被一男子殴打,吴某拨打110报警。吴某脸部软组织挫伤,经治疗目前已出院。
相关法律引发争议
事件发生后,微信公众号“法海行舟”发文称“大连殴打事件暴露了刑法的荒唐”。文章作者讲到,该犯罪嫌疑人判不了死刑,甚至差一点判不了刑,如果他殴打以后没有猥亵行为,如果他以前认识这名女子,并且和她有点矛盾,他只能受到治安处罚,最高是十五天行政拘留。
犯罪嫌疑人用拳猛击女子头部,女子倒地后,他还有脚猛踹女子头部,这两个动作持续了十几轮,网民看了视频,都以为受害人有可能已经死亡了,最起码也是奄奄一息了。但现在伤情鉴定,该女子只是软组织挫伤,只构成轻微伤,构不成刑法意义的轻伤,更谈不上重伤了。这就是刑法的荒唐,以这样残暴的手段殴打他人,竟然有可能不构成犯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官方回应
25日15时20分,大连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近日网传“女子半夜遭到殴打”视频,经我市警方核实,系2019年6月22日凌晨1时许,发生在甘井子公安分局华东路派出所辖区的一起警情。
6月25日23时39分,大连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2019年6月25日晚22时许,我市警方经连续工作,在甘井子区南关岭一居民小区将网传“女子半夜遭殴打”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某(男,31岁,大连人)抓获。
6月27日1时01分,大连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详细描述了“女子半夜遭殴打”案件经过。
媒体观点
新华网:黑夜遮不住施暴者的恶 抓住他绳之以法
24日,一则“女子深夜遭男子殴打扒衣拖行”的视频震惊网络!视频中,男子连续拳打脚踢女子头部,撕扯其短裙,暴行令人发指!目前,警方还未找到事发地及当事人,亦不清楚事情原委,但我们绝不能容忍此类暴行发生!那些自以为在深夜不为人知的罪恶,终将暴露在朗朗乾坤之下。我们奉劝施暴者,不要有任何侥幸心理,尽快投案自首! 我们也呼吁广大网友积极提供线索,早日抓住施暴者,将其绳之以法!
澎湃评论:那个深夜殴打女孩的凶手,你是逃不掉的
对于这类公共场所的暴力伤害案,不能机械地“按伤情定性”,视为普通的治安案件。应该看清施暴者的主观恶意极深,极端仇视女性,这类暴行有着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伤害了年轻女性深夜出行的安全感,其行为涉及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未遂),还可能涉嫌强奸罪。只有动用刑法严惩,让施暴者付出应有的代价,才能及时修补社会正义,打捞公众的安全感。
“魔鬼在人间,地狱空荡荡”,但法律和正义更应该在人间,守卫黑夜里的公共安全,守卫每一个女孩子走夜路的自由。那个深夜殴打女孩的凶手,你是逃不掉的!也希望各地公安机关积极认领此案件,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将凶手绳之以法。
网民评论摘录
@He何闪闪:微博比报警管用。
@温暖男孩:感谢绵阳网警连夜为大连警方接上网线。
@素雨_:多少起这种事件了。好几年的案子上个热搜给破了。呵呵。
@宋乐_songle:平时抓个小偷都赶紧显摆一下 这下子出名了反倒没声没图的了。
@詹姆斯全球粉丝后援会:上联:远隔千里 绵阳连夜追凶 下联:近在咫尺 大连三日未觉 横批:我们不一样。
@瓜南菠萝栗:土生土长的辽宁人,这句话真的认,没有任何可以辩解不服的,东北官僚主义太严重了,真的寒心。
舆情解析
绵阳网警、大连警方形成鲜明对比
此次事件中,绵阳警方在辟谣案发地点在绵阳当地后,并未选择就此沉默,而是进一步表示要持续关注事件。24日晚,绵阳网警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今晚不睡。若有线索,请发于此微博评论区”,由举也掀起了全网寻找案发地点的浪潮。绵阳警方也因此而登上微博热搜,备受网民称赞。
虽非案发地点,但绵阳警方却主动承担事件责任,成功地引导了相关舆情走向。以舆情管理思维的角度来看,绵阳警方的所为,是化被动应对为主动引导,从而极大提升了舆情应多效果。
反观大连警方,却表现得十分“木讷”。当事件在网络上曝光后,全网都在寻找案发地点,众多被质疑的地区纷纷发表回应,而大连警方却是“风雨不动安如山”,始终保持“沉默”,直到有媒体质疑案发地是在大连时,相关部门才进行确认,这也导致网友调侃道:“大连警方,于6月25号成立” 。如此迟缓的反应速度,和绵阳警方形成了鲜明对比。
发微博比报警管用
“女子半夜遭殴打”案件发生于6月22日,曝光于6月24日,而大连警方于6月25日15时确认事件,于6月25日22时许抓捕嫌疑人。从案发到曝光,再从确认事件到抓捕嫌疑人,大连警方的两段时间的办案效率有着明显的不同,这也导致了社会舆论表示道:“发微博比报警管用”。
其实,此类情况并非个例,“16年北京和颐酒店女子遇袭事件”同样也是经过网友曝光之后,形成了“舆论”之后警方办事效率才迅速提升,并与曝光之前的办事效率,形成巨大的差距。在社会舆论中,产生“发微博比报警管用”这样的观点,对公安部门的声誉是有极其负面的影响的。无论如何,提高案件侦破的工作效率,不应该是在网络舆论倒逼之下产生的结果。对此,相关部门要引起重视,及时调整内部存在的问题,提升部门形象,并降低该舆情对自身的负面影响。
相关法律“重”结果不“重”人
随着“女子半夜遭殴打”案件在社会上引起热议,相关法律的合理性也成为了舆论关注焦点。在此次事件中,受害者虽然遭受了恐怖的侵害,但其伤情却属于轻微--“脸部软组织挫伤,经治疗目前已出院”。若非犯罪嫌疑人实施了进一步的侵害,其也难以受到严厉的制裁。如今,舆论对于相关法律“重”结果不“重”人的情况,也提出了质疑,对此,司法部门需要予以关注。
(来源:中正舆情管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