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因当地某小区业主质疑逃生通道被占用,石家庄市广播电视台《小吴帮忙》栏目记者到规划部门查阅相关规划图纸,遭工作人员侯某辱骂并试图抢夺摄像机。
根据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显示,截至8月16日,该事件相关网络新闻有483篇,报刊新闻29篇,微信公众号文章59篇,App文章289篇。
舆情概述
产生:公职人员辱骂记者被曝光
8月8日,石家庄市广播电视台《小吴帮忙》栏目以《石家庄城乡规划局长安分局工作人员辱骂记者、试图抢夺摄像机》为题,公开披露了栏目记者的遭遇。据报道称,蓝天花园小区业主质疑该楼一条逃生通道被蓝天集团封堵并在加盖楼层之后挪作他用,蓝天集团工作人员表示该楼按照规划施工,并未出现居民所述情况。8月6日上午,《小吴帮忙》栏目记者前往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长安分局,联系查阅该楼原始规划图纸事宜。记者按照正规程序与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进行沟通时,遭到一位工作人员(即侯某)的训斥,随后该工作人员试图抢夺摄像机并出言不逊。就在记者联系好相关工作准备离开时,试图抢夺摄像机的该工作人员再次出言不逊,并在与记者理论过程中再次辱骂记者。
发展:有关部门向记者道歉,建议停职涉事工作人员
8月10日晚,该局主要领导连夜组织处理,第一时间责令当事人长安分局侯某停职检查,成立专门调查组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8月11日上午,石家庄市纪委驻城乡规划局纪检组长牵头约谈该局局长及当事人侯某;由局主管领导会同长安区政府相关领导带该局局长及当事人侯某到电视台,就侯某在工作中的恶劣态度和不当行为向电视台负责人、当事记者当面诚恳道歉,并就蓝天花园项目有关情况进行详细解释说明。
当天,石家庄市长安区政府发布《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长安分局关于对侯文化同志的处理建议》(以下简称《处理建议》)。根据《处理建议》,经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长安分局班子集体研究,建议对侯某进行如下处理:一、停职检查;二、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给予政务处分。
通报:严肃处理,调离岗位
8月11日下午,该局召开党组会研究处理意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一是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对侯某作出政务记过处分,调离岗位;对长安分局局长给予通报批评,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取消长安分局年度评先评优资格。二是各分管领导进一步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和教育,促进干部作风持续转变,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解决群众诉求,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监督。三是决定立即召开干部职工警示大会,在全系统开展整风肃纪专项检查,坚决纠正查处工作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懒政怠政行为,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对出现问题的个人严肃问责,绝不姑息。
舆情反馈
长城网:记者不是“洪水猛兽”
记者采访、报道,是对各种行政职能部门和实业经营活动进行舆论监督的正当权力。正因为媒体舆论监督的力度,一些人对记者相当忌惮,谈“记”色变。
该工作人员被处理,看起来是因为媒体曝光,而实际上是因为工作作风有问题。在全国紧抓公务人员工作作风的今天,出现这样的情况实属不该。只能说,该干部被“停职”,这板子挨得真不冤。拿该事件来说,涉事人员辱骂记者、抢夺采访设备,这势必会引来各方质疑,也容易给百姓留下公职人员“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的“耍官威”形象。如此,作为公职人员,要时刻提醒自己谨言慎行,不断提升自己的道德素质和党性修养。如此嚣张跋扈,用暴力的方式对待记者,不仅毁了自己的前途,让单位蒙了羞,更是伤了百姓的心。
《北京青年报》:公职人员辱骂记者的“个人行为”妨碍服务型政府建设
居民小区的逃生通道是不是被占用,有没有被加盖楼层,只要把情况说清楚就可以了,规划部门掌握着项目的初始设计图纸,本来就有责任配合新闻媒体的调查。以媒体为桥梁,及时解疑释惑也是政府的职责所在,石家庄市长安区规划部门的工作人员反应如此激烈,实在不应该,不要说记者来采访,就是一般公民若有查图纸的需求,规划部门也应热情接待并提供相应服务,这也是政府部门政务信息公开的题中应有之义。
侯某歇斯底里地阻挠记者采访的情形,会让人产生“此事必有蹊跷”之感,规划部门拒绝媒体记者采访,都是极不负责任的行为。尽管当地已经拿出处理建议,但似乎仅仅将问题归结为涉事公职人员的个人作风懈怠、态度恶劣,有关部门还需反思究竟应该如何对待舆论监督,如何对待民众的质疑与批评。
网民观点摘编
本次分析共抓取278条评论,网民关注地域最多的是北京、河北、广东,关注最热词为“公务员”“地方”“记者”“处分”,整体舆情热度趋势为平稳阶段。
▲评论热度趋势(条)
@武术大师拉莫斯:为什么不敢面对镜头,这样反而会让人觉得心里有鬼,还不如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
@如蛮牛一般:工作人员代表了单位形象,应该严肃处理。
@每天都在开会:社会的良好发展离不开记者的调查和报道,以这种态度对待记者非常不妥。
@他恐怕要变成太阳:又是作风问题。公职人员应该说话前谨慎三思,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不要让单位蒙羞。
舆情观察
事件的缘起是公职人员个人的不当言论。《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严重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从官方回应来看,该事件被网络曝光、引发舆论广泛关注后,涉事部门能正视问题,第一时间介入,第一时间发声,展现了负责、坚决不姑息的姿态。同时迅速给予涉事人处理并予以公布,在黄金时段内抢下了舆情处置主动权和发展走向引导权,在一定程度上对于遏制舆情的持续发酵、缓解网民对立情绪起到了作用。另外,有效的责任切割,划清了涉事工作人员和相关部门整个单位的界限,将事件责任主体限定在最小范围,避免了舆论对整个单位的“抹黑”,也对控制舆情发展,把握舆论导向起到良好作用;而迅速向记者道歉、处理当事人,也避免了舆情进一步发展。
对于之后的工作,建议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第一,加强对公职人员职业的管理,提升媒介素养。虽然本次事件是工作人员个人行为所致,但是其作为国家公职人员,不仅有个人形象,也一定程度上代表着有关部门的形象。特别是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信息传播速度快、范围广,一旦公职人员出现不当言论,容易令舆论产生代表官方声音的印象,进而易引发舆情。本次涉事公职人员辱骂记者、抢夺摄像机,就引来网民将其上升到质疑有关部门不能正确对待舆论监督的看法,让有关部门替个人行为“背锅”,对其公信力造成了一定的伤害。并且这也不是个案,在其他地区个别部门也出现过类似事件。该事件也在提醒所有部门,个体素养缺失的杀伤力不可小视,要提升公职人员对外发声的专业素养,把好“发声关”。
第二,做好舆情预警工作,防止次生舆情产生。虽然有关部门对涉事工作人员进行了处理,但还要注意不要忽略后续工作,保持事件处理的连续性、完整性。在本次事件的处理中,有关部门的处理有问责、有整改,但依旧没有提到以后要如何面对媒体。因此,不妨展示出“欢迎媒体舆论监督”的姿态,主动将舆论向正面引导。
作者/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 王雨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