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布受理“e租宝”案,有24万余名投资人通过身份审核。
据创媒网消息,今日,网上流传了一份《“e租宝”案件处置工作总体方案(征求意见稿)》文件,消息显示,e租宝案的法院执行阶段拟于党的十九大(预计在2017年下半年)结束后完成。
文件显示,“e租宝”是目前全国最大的非法集资案件,涉及地域广、参与人数多、资金规模大、社会危害严重、舆论关注度高,处置工作由国务院e租宝风险处置专责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北京市牵头,其他涉案省区市协作配合,综合利用市场、行政、法律等手段,分阶段做好案件查处、追赃免损、投资人登记、资产变现、资金清退、维护稳定等工作。
据征求意见稿内容显示,e租宝案件处置工作第四阶段为法院执行阶段,重点工作为案款执行发还程序,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据全部生效判决,依法组织对投资人涉案款项予以发还,拟在党的十九大结束之后完成。
e租宝案最新进展
2016年12月16日,北京检方对e租宝案丁宁等26人提起公诉。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公布公告: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被告单位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被告人丁宁等10人涉嫌集资诈骗罪,被告人王之焕等16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16年12月15日依法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6年12月2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布受理“e租宝”案,有24万余名投资人通过身份审核。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称,法院于2016年12月15日收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移送起诉的被告单位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被告人丁宁等10人涉嫌集资诈骗罪,被告人王之焕等16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
据公安机关公布的资料显示,2014年6月至2015年12月,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丁宁,在其建立的“e租宝”、“芝麻金融”互联网平台发布虚假的融资租赁债权及个人债权项目。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累计人民币762亿余元,扣除重复投资部分后非法吸收资金共计人民币598亿余元。
截至目前,“e租宝”案件未兑付金额共计人民币380亿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