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知名律师,社会的公序良也不要了吗?你们除了是赚钱的机器,还是其他什么?再说了,钱真的能解决所有问题吗?未必。
坐拥3000亿市值的新城王振华,一审被判了5年,关于二审闹得沸沸扬扬。
果然,当所有人都认为法律量刑太轻,还远远不能起到法律应有的惩戒和行为震慑时,在网络江湖自诩社会正义、法律良心的著名大V“律师”陈有西却通过媒体采访、公开账号声称,鉴于王振华坚守“从不嫖16岁以下的少女”的个人原则底线,及当时一审法官未能拍照涉事女童阴道撕裂伤等重大矛盾点,不仅应当判他无罪,还应该恢复其社会名誉。
社会的愤怒可想而知,陈有西的“良心”同样天地可鉴。网上有一种声音,应该是站陈有西一方的共识——不能用道德标准去绑架一个律师的正当辩护,例举了许多类似“律师能不能为罪犯辩护”“杀人犯还有没有权利请律师”的理由,可以看出,这是陈有西圈内的一个基本共识。
然而,他们搞错了一个事实。舆论疯狂讨伐陈有西,并不是要剥夺王振华聘请律师辩护的权利,而是号称圈内鼎鼎有名的专业律师,陈有西竟将不宜向社会公开的案件细节以舆论造势的丑恶姿态加以公开渲染和媒体传播,试图给自己的舆论影响力增加砝码、提高身价,让涉事女孩在严重遭受身心创伤的同时,再次面对着来自外界的各种压力,已经严重触及了法律人的基本人伦底线。这才是陈有西持续陷入舆论漩涡的深层次原因。
从目前情况,这股子舆论愤怒还在持续,且有加重倾向。上亿富豪、天价律师费、猥亵幼女、恢复名誉、无罪辩护、公开案件细节等一系列足以引爆全网讨论的话题标签在此时相互叠加,怕是够陈有西喝一壶的了。一旦热度高位不退,此事的舆论反噬很可能成为陈有西光环律师遭遇事业滑铁卢的关键转折点,再次警醒着其他同样试图通过制造舆论提升知名度的网络律师,莫以挑战底线赌明天。
另外,综合陈有西类似律师以往的网上言论和行为,我判断我们不少律师可能正在用西方精英主义至上的这套价值逻辑指导具体行为,需要引起重视和警惕。西方法律奉行精英主义价值观,本质是为精英阶层服务,进而造成了当前西方国家的律师可以枉顾基本事实、不顾社会影响,使用线上线下等手段为当事人进行各种荒诞尺度的辩护,即便是在犯罪事实已经十分清楚的情况下,也可以睁眼说瞎话、想怎么扯就怎么扯。
但中国则不同,我们奉行以人民为中心的集体主义价值观,这是根植于每位国民内心共同的价值标尺。这种情况下,一致价值追求会在无形之中对那些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影响恶劣的犯罪行为辩护形成道德约束。
事实上,这种约束是基于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是社会正义得到最有效弘扬的价值保障。以此案件为例,王振华极为恶劣的犯罪行为会持续激发人民群众渴求正义得到伸张的价值追求,会迫使律师选择为王振华辩护的同时,不能枉顾猥亵幼女的基本事实,不能像陈有西那样将不公开审理的信息以媒体采访等方式公开透露,至少不会提出恢复名誉这类天方夜谭的二审诉求。
这些,或许都被有意无意地忽视着。讲真,我建议每天忙忙碌碌的律师朋友如果空下时间,还是多看看中国的政治思想史,以分清楚中西方之间真正的区别,不至于在这种事件上被民意反噬还不自知。
作者/墩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