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舆情是基于重大事件所引发的公众情绪、态度和意见的总和,具有涉及范围广、影响力大、公众关注程度高等属性。这种属性决定了重大舆情与一般社会舆情具有重要的差异性,即重大舆情包含更为复杂的社会要素及其背后的动态关系,往往涉及意识形态的相关问题。换而言之,重大舆情引导的本质是意识形态之争。尤其是在风险社会和网络社会叠加的现代转型时期,源于重大舆情所衍生的系统性社会风险更加凸显在意识形态方面重大舆情引导的紧迫性。
由于对每个人生命安全的威胁和医疗资源的限制,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的舆情更加具有情绪化、突围性、冲突性等特征,甚或直接改变公众的社会政治心理和价值认知。前者是社会稳定的风向标,社会政治心理的动荡关涉国家的长治久安;而公众价值的认知则是维系社会共识与意识形态稳定的基础。可以说,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会直接造成对公众生命安全的影响,而在新媒体时代,不能正确治理和应对其中的重大舆情,则更多地会加剧群际关系断裂以及对社会的隐性抗争心理的泛化,社会稳定的“红灯”必然会亮起,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的舆论引导应进行系统梳理和回应。
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舆情引导的关键问题
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舆情和以往舆论的发展有着系统性的差异,大数据、社交媒体、社会转型等的交叉作用,使得其间网络社会心态与社会发展的关系更加复杂。网络舆情作为一定时期内存在于网络社会或网络社会群体之中的社会认知、社会情绪、社会价值观和社会行为倾向的总和,是持续发展的动态过程,人、技术与社会因素都以不同方式影响网络舆情的生成。基于此,从技术支撑、治理主体以及效果检测等方面来看,大数据、网民心态、社群性网民社会心态和动态性网民社会心态、网络社会各群体尤其是青年群体等的心理状态、动态监测及预警预控机制的构建、网络社会心态建模系统仿真等均应在研究范畴。这是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舆论引导问题的“问题框架”。
其一,大数据驱动下的问题逻辑。这次新冠肺炎疫情中舆情的呈现、发酵乃至引导,无一不和大数据时代面临的“新”问题相关,因此,对大数据驱动下重大舆情的内在逻辑进行分析是一个关键问题。大数据时代的网络社会,以传播系统的眼光来看,实际是一个由人际传播、组织传播、大众传播、群体传播等共同作用的信息系统。这种“综合性”的系统发生作用,突破了以往以“点”的形式进行的传播,而更多地是“沉浸式”地对公众的心理产生影响,其问题的源头并不是单一的、单向度的。网络舆论问题由于和现实社会、网络技术、网络文化甚至和资本与政治等出现“合谋”,某一具体情绪很容易发展为没有具体指向而是针对某一类社会现象、某一社会团体或阶层的社会整体情绪。大数据时代,同质化信息流裹挟着个人情绪走向,针对具体事物的公众情绪,社交媒体强人际关系中的强连接原则更容易使公众情绪在缺乏公共讨论的环境中诱发失控与极化。与传统意义中强调的强连带对信息广泛传播的可能性不同,社交媒体中弱连接暗合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的舆论心理和信息传播所需的环境,成为弥散信息、感染情绪、激化和升级舆情的推动器。
其二,实质性问题是系统思考和提取在舆情引导中各群体的社会心理机制。研究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舆情问题,其主要内容必然包括对网民社会心态的关注。李普曼曾经提到,“多数情况下我们并不是先理解后定义,而是先定义后理解。置身于庞杂喧闹的外部世界,我们一眼就能认出早已为我们所定义好的自己的文化,而我们也倾向于按照我们的文化所给定的、我们所熟悉的方式去理解”①,这一“成见说”在网民社会心态研究中有很好的显现,一方面网民会以传统的“经验”来审视和考量新的问题的出现;另一方面,这种定性的“情感框架”一旦形成,则会在网络社区衍生为一种权威性认知,短时间内很难改变,它在第一时间左右网民对于信息的选择、态度以及评判。当然,转型社会、大数据和社交媒体时代的重叠作用,处于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网民的社会心理的传播又具有流动性、突围性、易碎性等特点。
以结构主义的视角来看,网络社会各群体尤其是青年群体,亦应成为舆情引导的主要对象。在各群体尤其是青年群体集体认同方面,网络和新媒体技术的勃兴“功不可没”。毫无疑问,青年群体是伴随社交媒体成长起来的一代,其表达和诉求的话语更带有一种与生俱来的理所当然倾向,这在网络社会群体心理的呈现时有着一定的特殊性。如网络媒体社区建构的社会互动渠道中,青年群体越来越将自己的偏好、志趣、观念、思维甚至情感投入其中,这种“黏性”使青年群体构筑了潜在的集体认同倾向。换言之,网络社会各群体尤其是青年群体对于视频、图片、文字、报道样式、链接组合等共同构建的传播方式有着天然的亲近性,这是考量重大卫生公共事件舆情中各群体心理机制的核心点。
其三,舆论引导“元”理论问题。已有的研究对于事件、方法、维度等层面有着丰富的积累,为直面问题做了大量的基础性工作。但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对于中国而言不是首次,原因在于2003年“非典”对中国包括学界已经有过一次大考,而问题依旧重现。因此,相关的研究需要脱离对重大舆情尤其是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背后的复杂关系的切割,改变将重大舆情的本体性问题简单视为技术操作性问题及认知理念问题,而应以理论追溯的视角审视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舆情背后的社会结构性问题,即“元理论”的建构。所谓“元理论”的建构,不仅涉及对舆情的阐释体系、认知框架以及价值导引的建构,也需要关注人、技术与社会复杂关联的持续性过程,以及现实中的冲突和张力。
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舆情的治理取向
第一,系统检视以往的研究成果。对重大舆情的研究方兴未艾,现在需要以系统的眼光来检视以往的研究,即研究的科学性和科学意义如何得知?以再一次发生的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引发的舆情来检视代价似乎太过沉重。如今大数据时代到来,大数据将应用在数据采集、预处理、存储、管理、分析、安全等方面,可以此为基础,应用虚拟仿真、智能分析等对舆情治理和应对的理论进行效果检测。
第二,明确影响力指标体系。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发展和应急处理的过程中存在着信息传播、极化心理和利益主体之间的博弈、协同演化过程。在此种演化过程中,信息、数据、心理、文化、权力等各种因素逐渐交织形成共同的风险舆论场域,干预和治理手段也随之叠加和延伸。应从学理角度思考并阐释重大舆情发展变动、心理交流异化及关系主体转换的内在逻辑,针对这一演化过程所衍生出的信息、社会风险予以解读,并且深入探索在重大舆情和群体性事件中舆情发展的各个阶段的影响力,并提取出其影响力指标体系。
第三,纳入国家治理体系。重大舆情问题关系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理应有国家治理格局的视野。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社会主要矛盾已经由“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并且指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为了有效回应这些新需要,解决社会的新矛盾,十九大报告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领域方面,提出要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并且提出了社会治理的制度建设、提高四化水平和加强四个体系建设。
第四,聚焦网络社会心态的调适和系统探讨。网络社会的心态调适是一个系统的过程,是不同行为主体关系的总和,目的在于调和不同利益冲突以实现持续共存和相互协商,背后是国家治理衔接网络社会后的新逻辑。虽然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有突发性,突发状态下的舆情反而要以一种常态化、系统化的分析视角进行考量,提取出其背后的心态是治理的重点。因此,调适和治理逻辑的出发点是将重大舆情和网络社会心态纳入社会发展的总体框架,进而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另外,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舆情背后有着强大的认知和情感体系,Scheufel亦认为舆论的内容可以从两个维度进行探讨:认知维度和情感维度②,因此,系统地而非碎片化地对网络舆情事件背后的网络社会心态问题进行理论总结、梳理,是治理取向之一。
第五,深析网络社会的本质。网络社会不是简单的工具组合,而是多元关系与行动者的交汇点。拉图尔(1996)提出的“行动者网络理论”,试图阐释这种“网络中的行动者”,认为网络中存在的这些行动者是基于动态连接机制而实现的。
网络是用来描述连接方法与强调流动、变化与互动的过程,网络社会正是在这种不确定的异质与多元中不断重组与形成。这与德勒兹和加塔利(2010)提出的块茎理论(rhizome)密切相关,他们认为根茎有异常多样形态,在各个方向分叉的表面延展,进而生成差异与多元化的连接,其特征体现为连接和异质性的原则、多元体的原则、非示意的断裂的原则、绘图法和转印法的原则。易言之,根茎打破边界与界限而构成开放与持续状态,恰好契合网络社会的本质特征,彰显出网络社会的开放性及其蕴含的无限可能性,更为关键的是不同实体经由网络社会连接所形成的实践变化及其内在逻辑。
第六,考量整个社会的结构性因素。系统、深度研究重大舆情问题必然要联系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制度的构建,以及转型期的全面跟进问题。换言之,理解重大舆情问题需要和中国总体性社会这一现实联系在一起,社会的利益诉求和情感表达理应在社会的结构性因素考量中。基于网络媒体的高度社会化,将其作为研究重大舆情问题的一个维度来切入,甚至需要将网络媒体乃至所有媒体的传播提升到整个社会的结构性层面来审视。
第七,提取出实现路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十九届四中全会的目标,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前已述及,网络舆情和社会心态引导是国家治理的对象,尤其是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中普遍存在的对立情绪、各种极化心理等,都危及社会秩序的稳定甚至威胁意识形态的安全。现阶段的网络治理基本停留于“技术”手段,对“管理”或“控制”形成路径依赖。而诸多突发群体性事件引致舆情,信息传播在权力、资本、技术的多方博弈下发生了偏向,进而造成社会舆情的衍变与次生风险的生成。想要治理舆情需要对其背后系统性的因素、运行逻辑进行提炼,以“预警-预控-干预-检测”的思路进行建构,将国家治理与网络舆情引导相衔接,从而建立一种多元互动、共治共享的治理新格局,提升国家治理的社会效果,拓展和深化国家治理的内涵与意义。
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结构性舆情”的价值生成
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每个人生命安全的威胁和医疗资源的有限性的冲突,导致疫情中每个人都高度关注疫情的走向。加之重大疫情期间的舆情是利益诉求与实现渠道的有限性、情绪表达与情绪积累等之间的“结构性”紧张和压力,导致这期间的舆情成为“结构性舆情”。
深度、系统地思考“结构性舆情”,需要回到社会“结构性”元素的“元”问题上来。2020年5月28日,李克强总理在记者会上提到了3个数字,即当前中国的人均年收入为3万元人民币,其中6亿人月收入为1000元。这些困难群体恰恰是最容易产生“信息相对剥夺心理”的群体③,对于重大卫生事件中的具体舆情案例而言,如何引导固然非常关键,但真正“釜底抽薪”的“治理”办法,当是对这些重要参与群体民生问题的解决,尤其是妥善安排就业问题是消弭群体间相对剥夺心理产生的良方,更是标本兼治地解决社会困难群体参与舆情内容的生产、参与社会运动等的最优办法。
安东尼·吉登斯认为,随着高风险社会的到来,只要社会和技术仍保持急速变革并释放出未曾预料到的后果,这些风险便会持续存在下去。后果严峻之风险有着独特的属性。它们所涉及的危险越严重,我们对于所冒风险之真实经验就越少。从这个意义而言,未来对于风险到来后的不确定性将是常态,而治理经验并不是相伴而生,治理经验、治理艺术乃至治理的价值仅靠单一的维度很难达到预期成效,因为在这种“结构性舆情”中,即使“由专家体系来传递的知识主张”亦是“定期更替”④。这些既是探讨舆情升级的“结构性”的背景,更是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舆情治理问题彰显价值的关键。
作者/李春雷
注释:
①[美]沃尔特·李普曼:《公众舆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62页
②李春雷 贾立平:《突发事件中传统媒体沟通党媒意见与网上舆论的进路研究》,《国际新闻界》,2015年第11期
③李春雷 钟珊珊:《风险社会视域下底层群体信息剥夺心理的传媒疏解研究》,《新闻大学》,2014年第1期
④[英]安东尼·吉登斯:《现代性与自我认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114页、第115页
(作者为广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广州市舆论引导专家组高级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