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奇葩提案”也是民主集中制中的正常现象。人民代表是个人,有些人的认识水平有高低,对一些现象的认识有偏差,这太正常和可理解了。
像“取消醉驾罪”“允许合法代孕”这种奇葩提案,及“延长女工产假3-6年”“降低东北电价”“取消小学生家庭作业”这类讨喜提案,总能吸引眼球,引发大量讨论,已经成为每年两会舆论的必然规律。
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提案都不可能成为现实,因为要么实在太缺乏法治思维,要么则根本没有现实可行可言,这不是两会舆论的主流。
我建议大家不要把宝贵的时间和有限的精力都浪费这些毫无价值的话题讨论上,而要更多地去关注那些现实有需求、实际可操作的高质量提案,充分发挥舆论对话交流、观点表达的渠道优势,让那些真正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的好提案快速地进入决策视野,推动后续加速落地实施。
这才是参与两会舆论讨论的正确打开方式。
比如,这次全国政协委员周世虹提出的“建议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以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销售”提案。
一是正确把握提案初衷。我们知道,政协委员提案也好,人大代表议案也罢,都应当围绕“坚持问题导向”这一初衷内核展开,是以解决因社会快速发展、历史矛盾变迁等客观因素而产生的各种现实难题为最终目的。因此,提案的初衷可以成为我们评价是否具有话题讨论参与价值的核心标准,以周世虹这个提案为例,我们能清楚地看到,这个提案是为了解决近年来因“期房”预售制度弊端而造成针对大量购房者的宣传欺诈、承诺缩水、房屋质量等各方面现实问题,应当给予响应和参与。而反观“允许合法代孕”这类提案,明显有违提案初衷。一旦成为现实,那些假借“合法”幌子的市场机构势必将大量伴随出现,极易滋生出一条条庞大的灰黑地下产业链。孰是孰非,我想已经十分清楚。
二是客观分析深层问题。有了解决问题的提案初衷,还要有客观、全面的问题分析,否则难以找到问题源头,更别提解决问题的方法了。再以“取消期房预售,按套内面积计价”提案为例,对于期房预售制度出台背景、历史原因、现实问题等方面都描述得十分详尽,特别是指出当时是基于“解决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不足的问题,以加快城市化进程”等历史条件限制,具有客观性,再提出如今形势已发生根本变化,商品房预售制度弊已经远远大于利,已不具备再继续实施的时代条件,应当及时给予废止,举证例证合情合理,从社会反馈来看也是呈现明显认同、支持倾向。而对比“取消醉驾罪”这类提案,虽也是为了要解决酒后开车、醉后驾车等现实问题,但其竟以“醉驾入刑以来,醉驾案件不减反增”这种逻辑混乱的理由来支撑其建议取消醉驾入刑的结论,明显不具备说服力。
三是提出合理解决路径。评价一个提案议案,最后还是要看能不能给出一条具有参考价值的合理解决路径。“延长女工产假3-6年”“取消小学生家庭作业”这种看起来很美很讨喜的提案,就像飘在空中的五彩烟花,远远地看或许还行,要真来到你身边,难免会烧你一脸,搞不好还有可能“破相”。两会提案,不是小孩子玩家家,天方夜谭地耍上一通“嘴炮”就“该干嘛干嘛”,这不是制度设计的初衷。如果每个女工产假都去休息3-6年,那产假相关工资、奖金、社保等费用谁去承担;即便学校取消了小学生的家庭作业,但家庭作业真的会彻底消失?这是静下心来,谁都能想明白的问题,可为什么这些委员想不明白?分析认为,这应该不是想不想明白的问题,而是委员们把每年的提案议案到底摆在什么位置的问题,大多数恐怕还是抱着“应付应付”的交作业心态,或许这才是根源。
观察发现,近年来随着公众参与两会提案议案的讨论热情逐年攀升,舆论对这些“缺陷”“硬伤”提案议案的反感度、对抗性也在伴随增加,长期以往极易因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的政治身份而发生负面的政治议题关联,进而产生针对体制的不良社会影响,需要引起注意。一方面提醒着各级政协人大机关,可能要对这些缺陷提案、硬伤议案进行提前介入,避免后续被放到公共舆论场后出现负面偏离;另一方面也警示着已经当选的各级政协委员、人大代表要将每年提案议案调研工作摆到日常重要位置,要胸怀为民解题之心,履行肩委员参政之责,摒弃“交交作业”“应付了事”这类麻痹思想。
作者/墩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