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临时工”到“外包”,舆情事件处置的责任切割有了新思路?

admin2024年05月07日 16:3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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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外包 人员 格杀 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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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执法首先要解决执法人员身份问题,多数正式职工为事业编制,执法缺乏依据。中央多次发文改革,部分地方解决执法人员参公身份,让执法有底气,但很多地方缺乏改革魄力,轻带而过。

 
 
  近日,一段“城管训话店员称‘反抗格杀勿论’”的视频在网络上引起热议。舆论不仅就涉事人员的过激言语和行为对政府工作提出质疑,还就涉事人员系“外包”的官方回应,对政府公共服务外包现象进行反思。本次舆情事件的复盘,也是一次对政府部门执法权与服务外包边界与关系的思考。
 
  01
 
  涉事人员威胁店员“格杀勿论”引热议
 
  3月27日,浙江桐乡一名自称“市容巡查人员”的男子在执法过程中,要求沿街药店清理掉门口玻璃墙上贴的医保定点标识、防疫要求等粘贴物,并表示“如果反抗,则格杀勿论”,涉事人员同时宣称,“若不按要求清理,将要求公安、工商等4个部门上门。”
 
  3月28日,浙江省桐乡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邱永堂就“格杀勿论”一事回应,涉事人员系第三方公司职工。同日,涉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发文称,事发当晚公司已作出调查处置,将涉事人员予以辞退。舆论聚焦视频中执法人员“格杀勿论”的言语,舆情走势在3月28日12时第一次达到波峰。3月29日9时,舆情走势第二次达到波峰,舆论场就涉事部门执法人员外包问题展开讨论,话题尚在持续发酵中。
 
  由本次舆情事件网络整体信息的热词聚合可知,“格杀勿论”“威胁”“勒令”“扬言”等词语成为了舆论关注和媒体报道的重要热词。同时,“背锅”一词更是反映了舆论场就涉事部门将责任归咎于“外包人员”问题的聚焦,公共服务外包现象由此引起舆论关注。
 
  02
 
  “格杀勿论”为何促发舆情发酵?
 
  首先,媒体和公众对城管“暴力执法”的刻板印象助燃了本次舆情发酵。正如有学者曾指出,在城管执法冲突发生时,媒体和公众更倾向于将城管和商贩双方视为强者和弱势的对立关系。此前多起冲突事件的发生更是加剧了社会对城管负面形象的认知和对弱势方的共情。光明网也曾在类似冲突事件发生后评论,部分执法人员的粗暴执法行为辱没了城管之名。封面新闻刊文,直述这些不合规的“自毁自侮”行为加剧了城管执法的“惊悚”效果。
 
  其次,涉事人员过激的言语和行为更是激化了公众对城管群体的不满情绪。观察发现,“耍官威”成为了本次舆情的聚焦点。有声音将这种行为形容为“典型的挟公权力之名,抖自己的威风”,更有网民言道“格杀勿论”一词颇有“土匪头子”的既视感,其形象严重损害公共部门的公信力。
 
  再者,舆论在关注涉事人员“外包”身份的同时,更关注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对此,新华社连发四问,对外包人员的恶劣态度、有关部门的回应、“外包人员乱作为”的定性以及执法外包是否合法等情况提出批驳。一方面,有声音认为外包人员的执法行为颇不合理,并质疑外包人员执法行为的法律效力。另一方面,不少网民指出,公共部门不能以“外包”为由撇清关系。还有网民调侃道,“精神病”“临时工”“情感纠纷” 俨然成为三大背锅神器。
 
  03
 
  应处理不当言论问题,更应重新审视责任切割的处置思路
 
  近年来,社会对公共服务的需求呈现出多元化与复杂化的态势。在此背景下,不少地方在行政管理和政府服务领域开始尝试引入第三方公司服务。如澎湃新闻曾报道,2007年,深圳为解决城管人手不足的问题,通过采取购买民营企业外包服务的措施,吸纳社会人员承担城市协管员的服务角色。公共服务外包项目逐步进入公众视野,同时也暴露出诸多问题与不足。
 
  城市管理服务的外包问题,首当其冲。如2010年,外包人员引发的多起恶性冲突促使郑州市有关部门宣布停止城市管理服务外包项目;2012年,率先开展外包工作的深圳也因部分协管员涉黑欺行霸市的缘故取消了城市管理服务的外包。
 
  此外,政务新媒体运营的外包行为同样值得关注。观察发现,由外包团队工作失误所引发的舆情事件,并不罕见。以警务新媒体为例,沈阳市公安局网安支队监控大队副大队长、沈阳网警巡查执法团队负责人王浩曾在自己的微博账号@网警小胖中谈道,部分外包公司在执行政务宣传和运营工作时,极易出现“翻车”的情况,其中包括内容质量不过关、宣传工作夹杂个人情感、过度娱乐化等问题。
 
  回顾本次舆情事件,以舆论批驳公共服务外包人员并不足以剖析问题的根源,诸如“城管暴力执法”“政务新媒体翻车”等舆情事件的背后,更是公共部门将“外包人员”视为“背锅侠”的责任切割问题。微信公众号“央视网评”评论指出,“当地综合执法管理局指出此事系外包人员所为,利用外包人员作为舆论的‘灭火器’和‘挡箭牌’的行为,看似给出答复,实则避重就轻、推卸责任。”
 
  《网络舆情》2016年第83期文章《巨野县法院道歉 政务微博管理亟待加强》评论,受服务主体为政府的特殊性影响,由公共服务外包团队引发的事件往往会引起较高的舆论关注,成为舆论的靶心。在这种情况下,提高政府主体舆情应对素养显得至为关键。换言之,政府主体可实施及时有效的责任切割,通过明确责任主体的应对方式控制舆情走势。
 
  然而,责任切割并不等于把“临时工”“外包人员”当作“替罪羊”。理应承担执法权的公共部门,不应该以“外包”为借口息事宁人。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执法权是法律授予的,应由国家工作人员实施,并不能外包给第三方执行。“新华每日电讯”梳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多部法律法规发现,虽然目前法律尚未明令禁止“城管外包”业务,但政府可以购买服务而外包的协管人员并不能从事执法工作。这也意味着,目前外包人员仅能行使服务职能。
 
  从实际工作来看,部分地区通过将政府公共服务外包给保安公司的手段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执法力量不足和执法效率较低的问题。但公共部门须明白执法与服务本难以清晰,容易造成越俎代庖的实际情况,所以更不应坐视外包人员扬言要“格杀勿论”的过激行为,并仅以一句“外包”推卸责任。
 
  当前,无论是“外包”还是“临时工”,从舆情处置上看,已无法成为平息舆论的借口;从相关问题处理上看,更不应成为解决问题的最后一步。我们更应反思:在明晰外包服务职权范围和管理的同时,还应正视舆情事件责任切割的有效途径,正视部分公共部门人手不足、群众不配合工作、外包人员暴力执法等情况,厘清政府公共服务外包与行政执法的关系与边界,加强和完善文明执法与公共服务工作。
 
 
作者/林子蕊
 

注:本文系作者 admin 授权融媒体发表,并经融媒体编辑,转载请注明出处和本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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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力那24分钟前 回复284

就是因为病人多,专家少,你还要抓?如果你是一个专家,一天12小时不吃不喝不上厕所给20个病人看病,可是外面排队的病人有100个。

Taso韩先生28分钟前 回复284

就是因为病人多,专家少,你还要抓?如果你是一个专家,一天12小时不吃不喝不上厕所给20个病人看病,可是外面排队的病人有100个。

加力那28分钟前 回复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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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so韩先生24分钟前 回复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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