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随着几个主流媒体向四川省渠县人民检察院求证获得“检察院搞错了”的明确回应后,舆论主要关切得到解决,舆情开始消退。
2021年8月19日,有新闻媒体援引12309中国检察网报道,一名北大女学生廖某某因与男友分手后,意图杀害该男生,并在网上雇凶将男友捅伤。因该事件涉及“北京大学”“被强奸”“跳楼未遂”“雇凶杀人”“未成年人受雇”等话题因素,一经报道迅速引发舆论热议。随后,北京大学党委宣传部表示涉案人员廖某某并非北大学生。
(一)舆情传播趋势分析
据监测发现,2021年8月19日至2021年8月25日期间,关于网传“北大女生雇凶捅伤男友”事件的相关信息达7300余条。
(二)舆情传播媒体来源分析
网传“北大女生雇凶捅伤男友”事件媒体来源主要分布在新闻平台,占比47.39%;其次是微博和APP平台,分别占比27.08%和20.31%;其他平台的传播数据相对较少。
(三)舆情关键词分析
网传“北大女生雇凶捅伤男友”事件中,“马某某”“保某某”“雇凶”“北大学生”等关键词出现频率最高,一方面反映出舆论对涉案者“北大学生”身份的关注,另一方面,体现舆论对“行凶者为两个未成年人”的震惊。
舆论观点
该案舆论观点主要集中在网民各类跟帖评论中,并以北大辟谣澄清为节点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前期舆论观点主要集中在:“北大女生”雇凶杀人表示震惊;对未成年人能够通过网络“接单杀人”表示担忧;认为“北大女生”犯有教唆罪。后期舆论观点主要集中在:批评渠县人民检察院相关工作不严谨,出现问题后“一删了之”;要求相关报道媒体道歉。
舆情与风险评析
(一)北大核查提异议检察院称弄错 公权力形象受损
12309中国检察网上发布的这份起诉书中,案情离奇,并指出案件女方是名校北大的学生,引起广泛关注和调侃,但北大随即提出异议。最终,经检察院自身核查,发现是该女生曾参加北京大学日语培训班并早已退出,其本人及父母则对外宣称她是北大学生。这一信息并不直接关涉案情,检察院未经严谨核实,轻信了该女生及其父母的说法。这样的乌龙事件影响了检察院自身的权威,也降低了司法公信力。
当事检察院以诚恳的态度,积极回应北大质疑、接受媒体采访,及时澄清了相关事实,尽可能消除了网民的怀疑,阻断了舆情在更大规模上发酵。但部分网民仍然以此误会,质疑检察院工作不细致。
(二)案情离奇并涉雇未成年人杀人 后续仍需警惕
从该案案情来看,女方因感情不合,在社交软件上称自己被男方强奸,并前往男方大学跳楼未遂,此后又经人介绍雇佣未成年人意欲杀害男方一家。案件过程不仅离奇,而且雇凶杀人的事实,极易耸动网民情绪,引发高度关注。并且由于该部分迄今仍未在实体层面得到解决,舆情风险犹在。所幸相关文书中已提及涉案未成年人“将另案起诉”,介绍雇凶的男子“身份仍有待调查”,满足了公众的部分期待,也未掀起舆论波澜。
应对建议
(一)及时回应挤压流言空间 诚恳认错为公信力止损
该案相关舆情一经出现,便引发热议,再经北大质疑,女方学生身份立即出现严重反转,由此检察院遭到了一些舆论非议。当事检方旋即启动调查,在一日内便查明事实并回复北大,接受媒体采访,在较短时间内扑灭了舆情火苗,最大可能地维护了公权力形象。同时,检方亦没有为自己的失误开脱,而是坦率承认,不逃避的回应态度为舆情降温提供必要的舆论和解基础。可见,司法机关在遇到同类舆情时,应尽可能把握时效、积极回应,不宜任由舆情发酵而消极应付。在具体回应内容方面,应强化正面、积极的表态,回应网民的相关诉求。
(二)敏感内容引热议 事前早研判事后早处置
以本案为例,当事女生行为较为过激,最终发展到雇佣未成年人杀害前男友。这些偏离常态的情节,能够吸引极广泛的舆论关注,又存在“北大学生”这样的敏感身份和乌龙,更接连诱发舆情高涨。因此,司法机关在处理类案舆情时,仍应提高警惕:一是强化敏感、热点话题舆情意识,做到早甄别、早研判。二是在对外发布案情消息或进展时,应审慎考量,在厘清事实真相的基础上精准决策。三是在出现类似舆情时,应主动了解网民关注的重点、疑点、难点等,回应舆论关切,争取把握舆情处置主动权。
此外,该案在实体层面仍有待进一步推进,如介绍雇凶的人仍未落网,女方学生尚未定罪量刑,被雇的未成年人尚未起诉、审判。因此,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公诉意见、未成年人的作案动机以及定罪等问题,法检部门将面临压力,司法机关需提前制定引导预案,将依法办理与舆论引导相结合,确保案件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推进舆情朝理性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