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限期怀孕、排队生娃等情况不时被媒体曝出,如何平衡女性生育权与用人单位利益,成为各方思考的问题。
近日,河北传媒学院女职工未报备怀孕被罚事件不断发酵,引发公众对女性生育权的热烈讨论。面对质疑,校方及时发布情况说明并撤销相关文件,舆情逐渐趋于平稳。
事件回顾
女职工怀孕未报备受处罚
6月27日,河北传媒学院教职员工收到院长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学校计划生育报备制度执行情况的通报》以及对部分员工的处罚公告,明确提到,对未报备怀孕女职工进行“全校通报批评,扣发6个月绩效工资”“取消两年内评优评先和评定职称”的处罚。
从学院内部制定的《河北传媒学院关于做好计划生育管理的规定》来看,女职工怀孕必须要“达到规定服务年限后,按照个人申请、分别按生育一胎或二胎比例排队、单位党总支书记签字,报学校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核备案”,报备是否成功要以“接到学校计划生育办公室的回执为准”。
舆论:生娃这种事,还需要排队?
此事经媒体曝光后迅速引发热议。“生娃这事儿还需要排队?不是想有就有,这怎么能计划、排队?报备获准后就一定能按计划生娃”?部分网民对该院的做法表示匪夷所思。同时,也有观点表示,这样的规定和处罚违反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等相关规定,侵犯了女性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处分的教职工,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可以向当地妇联反映,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涉事学校:撤销相关文件
6月29日晚,河北传媒学院官方微博发布情况说明称,鉴于相关部门在执行有关规定过程中存在不够规范的问题,决定撤销此前发布的相关文件。
同时,为保障正常教学秩序,维护学生利益,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将对有关规章制度及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
舆论关注度分析
舆论关注度走势(单位:篇)
该事件最初于6月27日在网上传播,之后迅速引发关注,人民网、光明网、《新京报》、《新华日报》、澎湃新闻、@中国新闻网等均对此事进行报道,不断推高舆情热度,于6月30日达到峰值。例如,《京江晚报》发文指出 ,该校的规定,不仅是对二孩政策本意的公然违背,也是对法定生育权利的伤害,只能用“荒诞”二字来形容。
随着校方发布情况说明,此事暂时告一段落。但是,讨论并未停止。7月1日,《春城晚报》发文指出,“怀孕报备”虽然荒唐,但是其背后的现实困境不能忽略,如何做到既保证女性职工的生育权利,又保障企业利益不受损,仍需细细思量。
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统计显示,截至7月3日,有关“怀孕 报备”的新闻有1021篇,微博950条,微信公众号文章440篇,APP文章138篇。由@时间视频发起的微博话题#要求女职工怀孕前先报备#已有1913.5万人阅读,1453人参与讨论。
媒体观点摘编
新京报网:“女职工未报备怀孕被罚”,别光撤销文件了事
梳理媒体报道,类似因女职工怀孕引发的问题并非孤例。虽然单位有权利去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来约束职工,但这些规章制度必须合法合理。而这样的“奇葩规定”之所以有市场,除了用人单位法律意识淡薄外,与违法违规成本太低不无关系。诚如此事,就不能任由学院撤销文件了事,相关部门当依法介入,而相应的罚则必须跟进。
光明网:用依法治校管住“怀孕得报备”式奇葩规定
这些奇葩规定频现,投射出的也是依法治校思维的匮乏。鉴于此,显然要让学校规定更多地经受法治视角的审视与打量,切忌让“依法治校”流于口头。学校的奇葩规定也应有对应的约束机制,这包括民主决策和起码的合法性审查,确保学校规定被收束在合法的范畴。只有依法治校落到实处,“怀孕得报备”式奇葩校内规定才能渐次消失。
网民观点摘编
抽取3516条网民评论,通过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观点挖掘系统解析发现,网民关注地域最多的是河北、北京、江苏,关注最热词为“怀孕”“报备”“权利”。目前,整体舆情热度趋于平稳。
@长街忆故人: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性别平等观念的深入人心,未来有关保障女性权益的法律法规将会出台更多,相关政策的落地也会逐渐完善。
@傲娇的矮牵牛花:女职工的生育权岂能肆意践踏,对这种“怀孕要报备”无视生育政策的行为,当地工会、妇联等组织应及时强力干预,必须叫停和纠正。
@周望寻觅:女职工如“扎堆”生育确实可能对单位工作造成影响,这个可以理解,但也考验着学院领导大局观念和落实好国家生育政策的智慧。
舆情点评
连日来,此事不断在网上传播,引发热烈讨论。即使6月29日,校方撤销了相关文件,但讨论热度依旧不减。
舆论普遍认为,生育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生育自由受法律保护。强制要求女职工怀孕报备,显得背离常识、不近人情,缺乏对生命的尊重、对法律的敬畏。
舆情产生后,学校及时回应关切的态度是好的,但怀孕报备的规定以及轻率做出惩罚寒了师生的心,也跟依法治校的原则背道而驰。
近些年,排队怀孕、单位干预职工生育等问题时有发生,究其原因,在于一些用人单位担心女性职工扎堆生育导致人手紧缺,对正常的工作秩序产生影响。再有就是用人单位法律意识淡薄,且此类事件违法违规成本低,过去往往以用人单位“撤销文件”“撤销处分”“赔偿损失”等处理,这样“隔靴搔痒”,显然形不成震慑力。
破解怀孕报备的两难境地,保护女性生育权,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加以考量:
首先,应转变观念,积极应对。与其过分夸大女性职工怀孕给企业造成的负担,想当然地将“家规”凌驾于“国法”之上,倒不如做好相关预案,通过交换轮岗等制度安排来分散压力,这才是应有措施。
其次,相关部门应加大对用人单位的监督力度。及时纠正、依法查处涉事单位限制生育的违法行为,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与此同时,建立科学、合理的生育保险制度,平衡用人单位的生育负担。
最后,劳动者也应增强法律维权意识,勇于维权。2018年10月,正义网报道,某大型集团创办的幼儿园一名女老师因插队怀孕被单位以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聘,其要求单位支付两倍工资差,最终得到法院支持,这无疑会鼓励更多人在面对这种遭遇时勇敢地拿起法律的武器。
6月27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招聘活动管理促进妇女就业工作的通知》,提出要引导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招用人员过程中,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这一关怀女性权利、重视性别平等的举措赢得舆论普遍认可,也给了人们一份信心--维护女性生育权成为社会共识。
(作者:马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