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3个月前,两名第三方科技人员在杨某所在公司的54名员工的电脑内安装了一款名为“威眼”的监控软件。让他没想到的是“威眼”功能如此强大。
阅读背景
11月3日,《工人日报》发表题为《职场行为被实时监视,员工被侵权了吗?》的文章称,有员工前脚投求职简历,后脚现公司老板就收到报告,然后被开除;上午逛淘宝,下午就被点名罚钱。一时,职场监控的边界问题引起舆论热议。
舆情脉络
杨某在大连某品牌连锁咖啡公司从事运营总监工作,月薪8000元。听到同行透露,其他公司同岗位的月薪已经涨到1.5万元,杨某便利用午休时间更新了简历,还顺手投了一份,半小时后他就被开除了。
据悉,3个月前,两名第三方科技人员在杨某所在公司的54名员工的电脑内安装了一款名为“威眼”的监控软件。让他没想到的是“威眼”功能如此强大。
杨某认为企业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到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劳动人事仲裁院申请仲裁,但他的诉求没有得到支持。仲裁院不支持杨某的裁决依据是,根据《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第八条,互联网接入单位为落实网络安全保护措施,可以记录并留存用户使用的互联网网络地址,记录、跟踪网络运行状态,监测、记录网络安全事件等。因此,公司在工作场所使用监控软件合法。
该文章披露,与杨某有同样遭遇的人还有很多。然而,对于职场监控软件的运用是否侵犯了员工的隐私权问题,在司法实践中,被监控员工状告企业却很难胜诉。有业界人士告诉记者,公司规定员工不许工作时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并且明确告知监控的情况下,违规员工的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与此同时,也有从事企业人事管理的工作人员对媒体表示,由于工作需要,公司不能屏蔽员工上网搜索信息,于是通过后台监控的方式了解员工工作情况。比如,“每一条上网痕迹都有保存,甚至某个员工最近生病了,在查哪些特效药都知道”“不忠心的果断劝退”。
“透明职场”的相关话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有网民认为,善用科技才能优化职场生态。不可否认的是科技进步,实时后台监控让企业运转效率提高。但是哪些个人信息企业可以监控并利用,哪些是不可以被泄露及使用的,许多企业目前还分不清楚。同时,法律专家建议,国家尽快出台相关法律及规定,明确企业收集个人信息的范围,规范利用个人信息的方式,优化网络大环境。
之后,舆情持续发酵,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经济网、法制网等媒体陆续对此事进行转载,光明网、《劳动午报》、红网等媒体相继发声,呼吁法律对职场监控的边界作出限定。
媒体观点
光明网:监控的边界是把员工当人
“透明职场”当然是内部管控最有性价比的事情。只是,一上班就觉得有一双眼睛时刻窥视自己——长期处在这样的工作状态中,员工恐怕迟早会焦虑或分裂。隐私权是个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工作与私事固然要分清界限,但是,社会化的人参与的社会工作,岂能24小时、360度像机器人一样?有员工觉得“被监控无异于被人偷看洗澡”,这话虽然略有赌气夸张的情绪,但它确实提醒了一个常识与前提,即“透明职场”的边界,是把员工当人。
《燕赵都市报》:职场监视不可逾越边界
虽然职场行为被实时监视有一定的积极成效,但是也不能逾越边界。一方面应该尊重员工的知情权;另一方面在运用实施、实时监视时,应注意不要侵犯员工的隐私。企业当明白,判断是否侵犯隐私权的一个重要因素为是否“事先告知”,而不能行偷摸之举。诚如专家所言,善用科技才能优化职场生态。也须看到,一些企业突破职场道德和社会伦理的事也偶有发生。因此,除企业和员工要多一些法律意识,相关部门也要对职场行为实时监视强化警示,以规避企业的任性行为;同时,对侵犯员工权益的案件更要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理。
网民观点倾向性
这种行为有伤员工积极性
@墨韬:站在企业的角度可以理解,既然员工对公司不满意,公司又何必留员工呢?但是,用监控方式,会不会让那些兢兢业业的员工寒心呢?
隐私权要用法律捍卫
@chaos-小情绪:隐私权需要用法律去捍卫,如果公司可以随意的话,隐私存在还有什么意义?
员工还是要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虽然职场行为被实时监视有一定的积极成效,但是也不能逾越边界。一方面应该尊重员工的知情权;另一方面在运用实施、实时监视时,应注意不要侵犯员工的隐私。企业当明白,判断是否侵犯隐私权的一个重要因素为是否“事先告知”,而不能行偷摸之举。诚如专家所言,善用科技才能优化职场生态。也须看到,一些企业突破职场道德和社会伦理的事也偶有发生。因此,除企业和员工要多一些法律意识,相关部门也要对职场行为实时监视强化警示,以规避企业的任性行为;同时,对侵犯员工权益的案件更要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理。
舆情解读
近年来,职场监视现象广泛存在于国内外企业中,即企业利用电子监视设备或电子记录系统跟踪员工的工作情况。在企业看来,此举有利于强化管理,而部分员工则认为隐私被侵犯。
在此事件中,仲裁院不支持杨某的裁决依据是,根据《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第八条,互联网接入单位为落实网络安全保护措施,可以记录并留存用户使用的互联网网络地址,记录、跟踪网络运行状态,监测、记录网络安全事件等。因此,公司在工作场所使用监控软件不违法。
但是,有网民提出,即便公司出于管理的需要,可以对员工的一些行为进行监控,监控的边界如何界定。有评论认为,事件的真正问题在于两个方面:第一,“事先告知”就可以肆意妄为了吗?那么,法律如何界定老板是窥私成瘾还是正当监控呢?第二,时下就业压力飙升,员工基本处于买方市场,他们跟老板博弈的时候,究竟有多大的话语权和空间?
所以,要想同时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利益,减少不必要的纠纷,有关部门还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企业电子监控员工的时间、范围、信息处理等方面,规范职场电子监控行为。
(作者: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 杨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