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无主地“先占先得”的原则,不排除美国借助众多技术先进的私人太空公司抢占太空资源,通过私人公司拥有的“产权”间接使美国获得月球、火星等太空领土的“主权”。
8月5日,美国SpaceX星际运输飞船成功完成亚轨道“跳跃”测试,距成为一艘太空运输飞船更近一步。美国近期探索太空的步伐明显加快,除了技术上突飞猛进,在太空规则制定方面也是咄咄逼人,5月16日,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公布《阿尔忒弥斯协议》,提出要在月球基地周围建立“安全区”,防止竞争对手干扰破坏。有观点认为,美国此举是用协议将中国和俄罗斯排除在太空国际框架之外,确保其未来谋求“天体主权”处于“优势地位”。
从法律角度看,美国从以下三方面支撑起太空霸权计划。
一是高举国际合作大旗,实则搞太空版北约
《阿尔忒弥斯协议》的核心内容提出,美国政府计划与加拿大、日本、欧洲国家、阿联酋等在月球矿产开发方面有“类似兴趣”的国家进行正式谈判,该协定将提供一个国际法框架,以确定企业对其开采的月球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同时,协议还提出在未来月球基地周围确立所谓的“安全区”,以阻止其他竞争国家、公司的破坏干扰行为。有不少观点认为,美国此举将促使未来的月球活动以美国及其盟友为中心,从根本上保证美国的太空话语权,美国也必然会将中国和俄罗斯排除在国际框架之外,以保证其谋求“太空主权”时无人能与其抗衡。
二是否定太空国际规则,鼓励私人太空采矿
《阿尔忒弥斯协议》并非美国第一次为独占太空资源铺路。早在2015年,美国通过《商业航天发射竞争法》,赋予美国私人实体开采的小行星资源或太空资源的各项权利,包括占有、拥有、运输、使用和出售的权利,并鼓励国内私人公司在月球和其他天体上开采矿产。2017年12月,美国国家太空委员会执行秘书长佩斯明确表示,联合国《外层空间条约》没有赋予太空“全球公地”的法律地位,美国政府和私人可以谋求天体的主权。2020年4月,特朗普签署了一项名为《太空资源开采和使用的国际支持保障》的命令,确立了美国开采、利用月球和小行星等太空资源的意图,并认为月球和其它天体不属于人类共同财富。
三是抛出太空经济学说,为争资源摇旗呐喊
在美国法律和政策的支持下,SpaceX、BlueOrigin等美国私人太空公司正快速发展。SpaceX的猎鹰火箭在一些技术方面已超过中国长征系列火箭,甚至美国私人太空公司毕格罗已经开始向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申请月球产权许可证,理由是月球产权有助于其发展月球工业。此外,为了配合政府和企业的太空,美国学界还提出所谓“太空经济学”,而经济学必然涉及产权、所有权问题,这相当于为私人实体获取天体资源奠定学术基础。有学者指出,美国国会、政界、学界、产业界共同鼓吹私人实体拥有天体等自然资源的产权或所有权,目的是变相为美国谋求月球等天体的主权。
现行太空国际条约存在漏洞,难以约束美国的单边主义行为。目前,涉及太空资源利用的国际法,主要有联合国1967年《外层空间条约》和1979年《月球协定》。其中,《外层空间条约》只禁止国家行为体对天体拥有主权,并没有明确限制非国家行为体对天体的“所有权”。因此,有观点认为,条约没有明确禁止,也没有明确同意私人拥有产权,实际上等于“默认”私人拥有产权,而主权权利本质上就是“产权”。而《月球协定》虽然明确了非国家行为体不得对天体拥有产权或所有权,但该条约只有18个国家批准、4个国家签署,美国、中国、俄罗斯等航天强国均未签署。因此,在没有国际法律约束的情况下,根据无主地“先占先得”的原则,不排除美国借助众多技术先进的私人太空公司抢占太空资源,通过私人公司拥有的“产权”间接使美国获得月球、火星等太空领土的“主权”。
对此,专家建议,中国应推动国际规则制定,并立法促进中国商业航天发展。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何奇松等专家指出,中国应与国际社会一道,推动《外层空间条约》和《月球协定》等太空法律机制和规则的修订,以取得最大限度的国际共识,打消一国谋求月球等产权、主权的非分想法,让全球共享太空开发成果。
但值得注意的是,推动国际协议的制定需要依靠中国的太空实力,因此,我国还应从法律和政策入手,使太空工业体制内外的生产力得到充分发展,尤其是在私人商业太空领域。小米集团创始人雷军曾在2019年两会提案称,我国亟需加快航天立法进程,建立商业航天市场准入退出、公平竞争、保险赔偿、安全监管等机制,破解商业航天发展的体制机制桎梏,引导商业航天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作者/胡堃